EURO 4 refers to the fourth iteration of emission standards set by the European Union (EU) for cars. These standards are designed to regulate and limit the levels of harmful pollutants emitted by cars with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s. EURO 4 standards apply to both petrol (gasoline) and diesel-powered cars.
歐 4 標準分兩個階段實施:
EURO 4a:此階段從 2005 年 3 月開始實施,重點在於監管柴油車的排放。 它設定了各種污染物的限值,包括氮氧化物 (NOx)、顆粒物 (PM)、一氧化碳 (CO) 和碳氫化合物 (HC)。 汽油車的排放限值與先前的 EURO XNUMX 標準基本相似。
EURO 4b:此階段從 2006 年 XNUMX 月開始實施,並將排放標準擴大到包括汽油車。 它收緊了柴油車和汽油車的限制,特別著重於減少氮氧化物和其他污染物的排放。
EURO 4 標準對汽車製造商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從而促進了先進排放控制技術的開發和實施。 這些技術包括使用觸媒轉換器、改進的引擎管理系統和更高效的廢氣再循環(EGR)系統。
與早期的 EURO 標準相比,EURO 4 降低了有害排放的允許水平,有助於改善空氣品質並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這些標準對於歐洲市場採用更清潔、更節能的汽車發揮了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EURO 4 標準專門針對歐盟,適用於在歐盟成員國內銷售的新車。 其他地區和國家可能有自己的排放標準,例如美國的EPA標準或中國的國家4標準,它們都有類似的減少汽車排放和改善空氣品質的目標。